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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批准采用巴塞尔协议III流动性新规

  菲华phhua.com讯: 菲律宾央行货币委员会已经批准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流动性覆盖率(LCR)的最终规则,旨在加强普通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

  该流动性覆盖率(LCR)规则要求银行机构保持足够的流动资产,以满足短期的流动性需求。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II的一揽子改革方案的一部分。

  根据新规则,国内普通和商业银行,包括外国银行的分行,应当持充足的高质量的流动资产(HQLAs)和易於变现的资产,以便度过30天的短期危机。这为银行解决流动性压力提供一个最低的流动性缓冲,以能够采取纠正措施。

  流动性覆盖率作为巴塞尔协议III新的流动性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另一个是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它着眼於银行一年以上的较长期的稳定资金来源。

  央行说,这是最终的定稿,征求意见稿可能在年内发行。

  流动性覆盖率应被视为最低资本充足率规则的补充。後者保障行业应对风险的偿付能力,而流动性覆盖率是最低标准,以为银行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保驾护航。

  货币委员会的批准,从今年7月1日至2017年结束为观察期,在此期间,银行将开始向菲律宾央行报告其流动性覆盖率。

  到2018年1月1日,银行流动性覆盖率最低门槛将提高到90%,到2019年1月1日将进一步提高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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