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大理院已下令DMCI Porject Developers, Inc停止在岷里拉市塔虎大街兴建及发展其46层楼高的Torre De Manila公寓大厦项目。
大理院昨天以8比5票,批准了黎刹协会在去年9月提出的请愿,发出暂禁令。
大理院公共信息处长西奥道·戴说,甚至赞成不必进行口头辩论且发出暂禁令的法官如下:维拉斯戈丶比良丶黎加斯特洛丶贝沙敏丶维惹拉马丶敏道萨丶贝那贝和哈地礼萨。
首席大法官西礼诺和陪审法官加彪丶加斯智溜丶帛礼斯和黎耶斯反对在进行口头辩论前发出暂禁令。
陪审法官帛拉沓和良仁都因为请假而无法投票表决。
大理院准备在6月30日下午2点就该案件进行口头辩论。
黎刹协会提出请愿声称Torre De Manila的工程违反了保育和推广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宪法条款;4846共和国法令或文化财产保育和保护法,以及10066共和国法令或2009年国家文化遗产法。
该请愿也提到该工程违反岷里拉区分条例,同时影响伦礼沓公园之扶西·黎刹纪念碑的景观。
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及热心公民也说,该建筑物一旦落成,将降低周边历史地标,包括黎刹纪念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