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8日电:《环球时报》28日发表文章称,菲律宾近年来在南海问题上各种小动作不断,不断制造舆论噪声,极尽混淆视听之能事。这一点在菲方单方面强推的南海仲裁案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这篇署名北京国际法学者陆洋的文章称,在诉状和庭审过程中,菲律宾一方面企图依靠精心包装和偷梁换柱的手法将其非法主张“合法化”,另一方面对中国在南海的各项合法合理主张及措施大肆污名化,试图给中国塑造“罔顾国际法”“以大欺小”“富有侵略性”的国际形象。各种事实已然证明,菲律宾的诸多言行前後矛盾,纵以法律外衣遮掩,以虚矫浮词粉饰,也掩盖不了挑衅本质与混乱逻辑。
文章认为,菲方抛出的所谓“证词”严重违背客观事实真相。从法理上看,菲律宾根本就不是南海主权争端的正当一方。它的国家领土主权范围被严格限制在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丶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美英伦敦条约》规定的条约界限之内。然而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菲律宾相继编造出“南沙群岛是菲国民发现的无主地”等谎言和“基於地理位置邻近所以取得主权”等不具有任何国际法效力的荒诞理由,并自上世纪70年代起逐步将其非法意图转化为公然的国家侵占。
文章称,菲方提出的有关诉求恶意曲解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则。中菲南海争端的核心是岛礁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问题,且中菲海洋划界不可能脱离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而单独进行。菲律宾对中国南海岛礁及其海洋权益的非法窃占是中菲争端的真正核心所在,菲方也最为惧怕将其摆上台面,因为这很有可能导致仲裁庭的管辖权被剥夺。况且,仲裁庭的所谓“管辖权”已被中国2006年8月25日发表的声明所排除,菲方单方面强推仲裁并在舆论上大加渲染的做法是对《公约》宗旨的恶意曲解。
文章最後表示,菲方只有与中方相向而行,在平等互谅丶尊重史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双边协商谈判解决两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为南海周边的各国人民造福,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