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参议员彭敏直昨天说,在建设核电厂之前,菲国政府最好先通过一项法律。
彭敏直在亚太区核能前景大会外说:“我们在这一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这涉及巨大的开支,加上该决定的争议性质,我相信我们在推行核能源之前,需要先通过一项法律。”
彭敏直向记者澄清,菲律宾的宪法只禁止核武器。
他说:“这次会议是关於民用的,和平使用核能,例核电力。”
他在致欢迎词期间说,菲律宾需要清洁的丶廉宜的且可靠的能源。
他说:“我们希望我们的国民及後代能够享受现代的便利,而不必牺牲环境。”
彭敏直说,化石燃料的其中一个替代品是核能。
他说:“核能提供无限的能力。许多国家都受惠於它。”
可是,他警告,它是有着非常严重的负面後果,尤其对於位处在太平洋地震带的国家来说。
他说,菲律宾应该要小心研究其前景。
他说:“我们的结论必须根据科学证据,而不是政治或理想考虑。”
在菲律宾,使用核能一直是一个具争议的问题。
争议的中心是630兆瓦的描沓安核电厂,这是在前总统马科斯执政期间建造的。
因为安全的问题,它一直没有被启用,据说该核电厂建立在断层的附近。担心菲律宾会出现像切尔诺利一样的核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