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自由党的参议员昨天说,菲国的毒品问题不是暂停人身保护特权的理由。
参议员描姆。亚谨诺丶黎利马丶狄伦和邦义利兰引用了权利法第15节称,人身保护是防止国家政府滥权的保障,这只能在发生叛乱及入侵时被暂停。
参议员在声明中说:“毒品威胁并不是暂停人身保护特权的理由。至於叛乱,政府已在与所有的武装组织进行和谈,这是我们全力支持的。”
他们补充:“我们认为没有暂停菲律宾人民的人身保护特权的依据,我们应当继续致力於维护菲律宾人民权利的神圣宪法保障。”
宪法第7条第18节准许总统在发生入侵或叛乱,民众安全有需要的时候,暂停人身保护特权不超过60天。
杜特地总统於上周五警告,他有可能被迫暂停人身保护特权,如果无法纪的状态蔓延,尤其棉兰佬岛的“叛乱”以及菲国越来越严的毒品问题。
杜特地总统在纳卯发表演讲时说:“如果无法纪状态蔓延,我可能被迫——我不想这麽做,我不想的。这只是我对他们的警告。我不想的,因为这是不好的。但如果你们迫我的话,我将宣布暂停人身保护特权,但这不是军管。我没有政治计划。”
人身保护令规定国家政府交出被拘留的人。暂停它将基本上允许无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