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海关局提醒其官员和人员关於对鞭炮丶烟光及其他烟火装置商品的进口禁令。
海关局长法乙顿昨天签署了一份备忘录,指示全菲所有港口的地区主任丶副专员和其他相关的官员和人员,要仔细拒绝鞭炮丶烟光及其他烟火装置商品的进口,并且没收这些商品。
他重申了7183共和国法例(管制出售丶制造丶销售和使用鞭炮及其他烟火装置的法例)规定的禁止,该法例是修订了实施细则及条例和2014年系列第一号联合备忘通告。
根据7183共和国法例,其实施细则及条例和2016年系列第一号联合备忘通告,只准许进口用於制造鞭炮丶烟火和其他烟火装置的化学品和爆炸成分。
可是,这类进口必须由持有菲国警—枪械爆炸品处发出的相应进口授权许可之合法持牌制造进口。
海关局因菲律宾市场的走私鞭炮泛滥而被归咎之後,下达了该命令。
他说,他们将会与菲国警—枪械爆炸品处协调,以查明在菲出售的鞭炮商品是否得到了进口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