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劳工部提醒雇主和其他相关者严格遵守第10911号共和国法例,该法例规定促请平等就业机会。
劳工部长迷溜签署了第170号命令或第10911号共和国法例或反年龄歧视法的实施细则。
他在声明中说:“本法例的条文适用於所有雇主丶出版商丶劳工承包商或分包商及劳工团体,不论是否注册。”
迷溜说,法律禁止雇主在任何形式的媒体(包括互联网)上出版或安排印刷或出版,任何有年龄限制的招聘广告。
同样地,雇主在招聘过程期间要求年龄或出生日期;因为求职者的年龄而拒绝对方的求职申请;或根据个人年龄,作出薪酬丶条款和条件或就业特权方面的差别待遇属於违法。
一名雇主也应该不论年龄地给予职员升职或培训的机会;不应该因为年老而强迫解雇;或根据职员的年纪,实施提早退休。
另一方面,劳工承包者或分包者不准因为一个人的年龄而拒绝指派工作或差别对待。
和劳工组织一样,因为年龄而拒绝成员资格;删除会籍;或导致或企图导致雇主因个人年龄而差别对待任何个人的行为属於违法。
虽然第10911号共和国法例禁止在就业方面的年龄歧视,但它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即雇主在就业中设定年龄限制是合法的。
违反防止年龄歧视法者应被罚款不少於5万披索,但不多於50万披索。或监禁不少於3个月,但不超过两年,或两者,由法庭酌情处罚。
实施细则於2月2日签署,将於15日内在一份普遍流通的报纸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