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随着周四《谈判结论声明(DCN)》的签署,菲律宾和马来西亚银行已被认可为合格的东盟银行(QABs),
以後可以轻易地进入彼此的管辖范围。
菲律宾央行行长戴董戈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行长穆罕默德·本·易卜拉欣在出席为期五天的第十二届东盟金融
和央行行长会议签署了DCN。
戴董戈表示,DCN是“在我们的司法管辖区之间发展跨境融资协同效应的重要一步”。
他表示,该协定将为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银行提供了有效地将经营重点放在国外的前景。
他说:“这将有助促进两国的贸易和投资,并分享两银行体系的经验。”
QAB是国内强大的银行,在其原产国监管机构的认可下,被允许在其他东盟管辖区内经营。
2014年3月,两国央行官员在“东盟银行业融合框架”(ABIF)签署了各自的QAB在彼此的管辖权的协议书(HoA)。
同时,央行行长戴攻戈与秦国央行行长Veerathai Santiprabhob签署了一份意向书(LOI),根据就“东盟银行业融
合框架”开展双边磋商。
他说:“虽然我们处于双边进程的早期阶段,但我们对此都非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