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劳工部周三表示,私营雇主应该在12月24日之前向员工支付第13个月的工资。
劳工部长Rosalinda Baldoz说,第13个月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要求。
他说:““所有的雇主都必须向其员工支付第13个月工资,只要工作一个日历月以上的员工,也得支付。”
第13个月工资相当於员工年基本工资的十二分之一。
它包括雇主支付给员工的薪水和服务报酬,并不包括:
- 生活费用津贴(COLA)
- 利润分成
- 未使用的休假和病假的等值现金
- 加班工资
- 奖金
- 夜班工资差
- 假日津贴
- 基本工资以外的津贴或货币性福利,所以雇主可以在这一天向员工支付第13个月工资,但我强烈要求他们提前支付。”
她也表示,雇主也可以在学年开学前(5月或6月)向员工支付第13个月工资的一半,剩下一半在12月24日前支付。
对於不支付第13个月工资的雇主,将受到劳工部区域办事处的罚款。
此外,雇主必须在每年的1月15日之前,向劳工部的区域办事处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