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姑丶吕宋老爸”,意即老爸(父亲)是居吕宋(菲律滨)做生意或工作,而母亲也移居到香港。这在六十年前,也是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对广大菲国居住在老家的闽南侨属,那些已届婚龄的青年人,若要寻找爱人是最好的条件,也是最容易能找到好对象的。
也在那时期,广大中国大陆百姓生活均较困苦,尤其从一九五九年开始,国家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又要偿还苏修债务,因此,广大人民均想方设法要向外寻找较好的生活。而绝大多数咱闽南人,有海外关系者,众多有菲国华侨关系的侨属,均向咱人民政府申请出国,也在那个年代,中菲两国尚无建立外交关系,菲国只与台湾友好,拒绝接受所有直接来自咱中国大陆的移民,而咱人民政府了解到实际情况,确实十分同情众多受到战争所害,历经数十年,自己的夫妻丶父子丶母子,不能团聚丶相会的闽籍侨胞,又过着相较艰难的日常生活。所以批准要先让我们这些有菲国亲人关系的闽南人移居到香港,之後等待机会再移民来到菲律滨。而那时的香港还在大英帝国殖民主义者的统治下,所有中国人是不可随便踏入香港地界。因此,咱人民政府只好用心设法,让这些经咱政府公安局正式批准可出国的侨属,先到澳门,再由澳门乘木船偷渡到香港,因为当时的港英政府采取只要你不在海上被截获,上了香港岸後,就可以去办理居留身份证,直至发生一艘偷渡渔船沉没事件後,这一政策才取消。
公元一九六二年五月初,带了家父托人所写的信件,而信中的内容是家父年老,要求我能马上到菲律滨接业。因此,我抱着无比兴奋之心,赶路步行到了“五店市”的晋江县公安局办事处申请赴港手续,历经数个月,大约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底,喜获批准出境香港。按道理,本该快马加鞭,由老家乘车到澳门,然後乘船偷渡到香港,但当我准备出发往澳门前不久,发生一艘由澳门偷渡到香港的渔船载着约40多名偷渡客於香港柴湾附近的将军澳海面,蛇头为逃避香港水警的追截,把偷渡客由渔船转至舢舨後,舢舨因风浪大而沉没,三十多名偷渡客溺水身亡。这一惨剧引起中英两国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并马上停止再用渔船由澳门偷运人蛇进入香港。双方决定以後持有咱人民政府批准前往香港出境证的,可以直接乘车由深圳入境香港,但每天有固定的名额。
在那年代,深知咱人民政府有心照顾丶帮忙广大侨属,也了解咱政府办事是十分认真的,对所有申请要到香港转往菲律滨的侨属,要有菲国亲人邀请的信件,才可向政府申请出境手续,而条件是会夫丶会儿,指夫妻丶父子丶母子因数十年未见面或在菲的父亲年老,无人接管父业者,可申请赴菲接业。而当时的国丶共敌对关系紧张,有些家庭成份有问题者,也未能获得批准出国或出境香港。
公元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底,我尚不足十五岁时,拜别老祖父母,只身与数位未曾认识的老乡,乘坐火车,路经鹰厦线丶京广线丶广九线,行程约四天三夜而到达香港。初到香港,人生地不熟,唯有投靠家父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姑母。姑母早於新中国成立的六年後就已移居香港,而在她移居香港不久,适逢菲国总统Macapalgal,特别开恩,准许居住在菲国的华侨,申请他们已离开中国大陆或已移居海外的妻子来菲团聚,期限为三个星期,即二十一日。这一政策,就如农历的七月初七日,天上牛郎织女喜相会。
因此,很多已移居香港的妇女都利用这个机会,申请到菲律滨会夫。姑母也希望利用此机会往菲会夫,但却因她丈夫在菲地已经与菲女另组家庭,因此没有让她往菲团聚。姑母也怕如果往菲会被丈夫和他的二奶所陷害,所以要求家父能够帮她的忙。家父为人正派,也有点威严作风,且是一位孝子,一生勤俭持家,当他三十三岁时,未足三十岁的家母,忽然染病不幸去世,家祖父母再三动员要家父再续弦,但遭家父拒绝,直至四十六岁时,所经营的绕线圈小作坊,也是唯一谋生之小生意发生工潮,所雇请的十多位女工,有半数人不赞成罢工,其中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工,其丈夫去世,育有一男一女。她不但无参与罢工,且十分同情家父的处境。因此,家父为了生活,与她再组家庭,并以她的菲籍身份在原址开设一家小餐室,以维持生计。因在那个年代,菲律滨总统Magsaysay的零售商菲化案,华人身份不可经营零售业,也不可以开餐馆。再说家父并非富有,但一生中帮助不少老乡之小忙,所以在亲友中,说话有点份量。当家父答应姑母的请求後,帮助她申请来到菲律滨与丈夫会面,并居住在家父家中。她在获得家父的尽力帮助,又无私的照顾後,出於感激,她就向家父提议让我申请移居香港,并由她照顾生活。所以,我到达香港後,就与姑母生活在一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