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提醒在移民局登记过的外国人必须在2月29日之前到移民局常年报到。
移民局长莫仁地说,限期将不会延长,逾期者将被罚款及有可能被起诉。
1951年外侨登记法要求所有在移民局登记过的外侨(持有移民及非移民签证者)在每年头60天内向移民局报到。
这包括在菲国生活丶工作和学习的外侨。
莫仁地敦促外侨要避免最後一刻的常年报到,因为通常有很多人都临到最後一刻才蜂涌至移民局办事处,这种情况在新冠肺炎传播期间可能危害他们的健康。
他说:“因此,我敦促你们现在就到我们分布全国各地的分支办事处进行常年报到。”他补充,可在www.immigration.gov.ph找到地址。
移民局外侨登记主任利卡斯要求外侨带同他们的护照及出示其外侨登记身份证(ACR I-Card),以及支付310披索的常年报到和法律调查费。
利卡说:“对於目前仍在国外者,他们应该回菲的30天内报到,条件是他们拥有有效的反菲证。”
如果是14岁或以下的外侨,其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为他们做常年报到。
65岁及以上的长者和残疾人士也获豁免亲自到场做常年报到,但需要须为其代表提交特别授权书。
关於2019年常年报到的申请表丶指引和资料可从移民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