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作,以下永定籍人员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 ,43名非法滞留缅北长期未归且处于失联状态。请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看到此通告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家属取得联系。如未在8月10日前主动联系并回国的,将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拟对失联人员视情依法注销户籍;对滞留缅北的人员采取 “十三个一律”的惩戒措施。
永定籍非法滞留缅北失联人员
1. 姓名:张秋洋出生年月: 1991.02.22户籍地址:培丰镇文东村红和组13号
2. 姓名:阮庆明出生年月: 1984.08.12户籍地址:培丰镇东中村中二组23号
3. 姓名: 张学椿出生年月:1990.01.28户籍地址:培丰镇岭东村七组13号
4. 姓名: 张国华出生年月:1992.06.01户籍地址:培丰镇岭东村永竹组34号
5. 姓名: 陈才钊出生年月:1987.09.23户籍地址: 培丰镇洪源村中心组47号
6. 姓名: 张初霈出生年月:1990.12.09户籍地址: 培丰镇文溪村永一组29号
7. 姓名: 卢汉斌出生年月:1990.04.01户籍地址: 培丰镇振东村大路背80号
8. 姓名: 陈基开出生年月: 1997.03.06户籍地址: 培丰镇长流村大楼组59号
9. 姓名: 陈万华出生年月:1989.06.08户籍地址:培丰镇长流村中柱组115号
10. 姓名: 黄铠芳出生年月:1983.11.05户籍地址: 培丰镇文溪村团二组41号
11. 姓名: 郑志祥出生年月:1984.12.15户籍地址: 培丰镇文溪村红荣组49号
12. 姓名: 黄津开出生年月: 1986.06.15户籍地址: 培丰镇文溪村团二组2号
13. 姓名: 林辉 出生年月:2000.09.18户籍地址: 培丰镇孔夫村建丰组35号
14. 姓名: 简干洪出生年月: 1987.06.13户籍地址: 培丰镇洪源村田六组18号
15. 姓名: 简宝雄出生年月:1982.05.10户籍地址: 培丰镇洪源村坪新组152-1号
16. 姓名: 简兆增出生年月:1982.03.21户籍地址: 培丰镇洪源村田六组24号
17. 姓名: 简洪榕出生年月:2001.02.06户籍地址: 培丰镇大排村合作组38号
18. 姓名: 陈洋坚出生年月:1997.02.12户籍地址: 岐岭镇丰村村第三组17号
19. 姓名: 陈河清出生年月:1987.08.11户籍地址: 湖雷镇上南村料湖组19-2号
20. 姓名: 沈玉龙出生年月:1989.01.15户籍地址: 湖雷镇溪口村观光组5-1号
21. 姓名: 廖美占出生年月:1982.09.01户籍地址: 湖雷镇尺度村庵外组9-6号
22. 姓名: 熊子辉出生年月:1981.12.05户籍地址: 湖雷镇上湖村长远组5号
23. 姓名: 张长淋出生年月:1989.11.19户籍地址: 高陂镇西陂村前塘组12号
24. 姓名: 陈宪琛出生年月:1997.12.04户籍地址: 高陂镇上洋村永和楼组9号
25. 姓名: 林雅婷出生年月:1994.05.14户籍地址: 高陂镇睦邻村上刘组8-1号
26. 姓名: 廖耀华出生年月:1981.10.05户籍地址: 高陂镇和兴村田段组39号
27. 姓名: 李雄彬出生年月:1990.10.07户籍地址: 高陂镇富西环路四巷12号
28. 姓名: 黄炜出生年月:1983.08.10户籍地址: 高陂镇平在村厦黄组42号
29. 姓名: 陈锦珍出生年月:1986.10.02户籍地址: 高陂镇黄田村下增塘组19-2
30. 姓名: 黄欢出生年月:1993.06.28户籍地址: 抚市镇抚溪村红心组78-1号
31. 姓名: 苏铭图出生年月:1994.02.27户籍地址: 抚市镇中在村上中在118号
32. 姓名: 阙祥灿出生年月:1984.05.16户籍地址: 抚市镇五湖村坑口组42号
33. 姓名: 戴添福出生年月:1989.03.29户籍地址: 抚市镇抚溪村在前组11号
34. 姓名: 黄斌焕 出生年月:1985.09.17 户籍地址: 抚市镇五联村上洋基49号
35. 姓名: 张远志出生年月:2000.04.05户籍地址: 抚市镇抚溪村洋基组60号
36. 姓名: 胡振华出生年月:1986.01.04户籍地址: 下洋镇觉川村育秀组3-1号
37. 姓名: 曾艳辉出生年月:1978.06.05户籍地址: 下洋镇下洋村太四组12号
38. 姓名: 胡葆育出生年月:1989.03.09户籍地址: 下洋镇下坪村红溪组105-1号
39. 姓名: 张斌出生年月:1991.08.01户籍地址: 下洋镇上川村友好组32号
40. 姓名: 沈才恒出生年月:1989.10.13户籍地址:堂堡镇下村村上大塘16号
41. 姓名: 吕赵海出生年月:1991.08.03户籍地址:古竹乡溪口村161号
42. 姓名: 苏良育出生年月:1994.03.25户籍地址:古竹乡陂子角村寨下18号
43. 姓名: 林钰丰出生年月:1995.11.03户籍地址: 虎岗镇龙溪村圳下组68号
永定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9日
关于敦促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非法滞留缅北等境外的永定籍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是指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出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赌博、电信网络诈骗、走私、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本通告所称永定籍是指福建省永定区户籍地人员。
二、非法出境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赌博、非法务工、经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永定籍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主动回国或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将不以犯罪认定。
三、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入境人员,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犯罪嫌疑人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嫌疑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正常渠道主动回国,并有积极劝返滞留缅北永定籍人员情形,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六、滞留缅北等境外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其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等境外人员尽快通过正常渠道回国。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境外,拒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永定警方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七、目前仍然滞留在境外的非法出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相关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受委托人应及时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经报备在规定期限内回国投案。
八、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等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直接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协助将滞留缅北永定籍人员劝返的(滞留缅北人员的直系亲属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定区人民法院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1年7月19日
了解更多请搜索: 非法滞留境外
进入原帖,回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