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37起案件中被告人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开奖号码、外汇投资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银行卡转移诈骗款等帮助手段实施犯罪行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介绍,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福建省电信诈骗案件主要呈现“案件数增幅较快,涉案金额大”“犯罪手段多样化,新旧模式并存”“犯罪模式日趋组织分工化与专业化”“跨区域转向跨境作案,案件取证难度大”四大特点。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福建省各级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24件3435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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