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副总统敏乃将动议修改宪法,把总统的任期改为4年,最多可做两任。
敏乃在接受电视台的访问时说,最好让总统在完成4年任期之後可以竞逐连任,因为人民往往过於不耐烦,这对於一个一任6年的政府很不利。
敏乃说:“我们要恢复4年一任的制度。如果总统仍然可以接受的而且做得很好,总统可以竞选连任。一个总统最多只可在位8年。在一任6年的制度下,会出现集会丶谈判。这是没有生产力的。”
将在明年5月竞选总统的敏乃是在指1935年宪法的旧任期限制规定,经过了前总统马科斯在第二个总统任期期间的1972年9月宣布军管法之後,这是1987年宪法中的一项明显修改。
敏乃强调,他认为6年任期对一个不好的总统来说是太长了。
敏乃指出:“我想要的是一个折衷:2个4年任期。如果总统是不好的,那麽,不要再选那个人。如果总统是有能力的,那麽,我们应该再选他。”
他补充:“为何我们必须冒险及再忍为一个不好的总统6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