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参众两院已经批准了有关手机芯卡注册法案的委员会报告。
该措施还规定,所有社交媒体网站在创建账户时都必须提供用户的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
据参议院两院联席会议主席格丽丝·傅说,议员们使用了众议院版本作为手机芯卡注册法案最终版本,但采纳了参议员们的修正案。
他们同意在提议的措施中包括的条款是,要求所有电信公司在、销售和激活手机芯卡前,必须要求客户实名注册。
傅氏说,所有现有的活跃手机芯卡用户都应该在该法律生效后180天内注册。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芯卡号码将被停用。
根据拟议中的法律,向外国人出售芯卡将被允许,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提供护照和在菲律宾的住址证明等特定要求。
所有从注册中收集到的数据将由各自电信公司保存到一个集中的数据库。
此集中数据库将严格用作处理、激活或停用订阅用户,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此外,傅氏表示,议员们还包括了一项重要条款,要求电信公司和社交媒体提供商将相关数据和信息保存10年,从用户停用其手机号码或社交媒体账户开始。
傅氏说:“我们希望通过立法,我们能够根除手机、互联网或电子邮件的犯罪活动。”
她说:“我们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但我希望这项法案的通过将使我们国家的手机使用和网络空间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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