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沓密就傅氏取消资格案裁决提出请愿

  菲华phhua.com讯:在2013年落选的参议员候选人黎萨利道·沓密昨天已提出了请愿,要求重新审议及推翻参议院选举法庭驳回取消参议员格丽丝·傅资格案的裁决。

  在66页的重新审议请求中,沓密说,法庭根据国际法律的“假设”裁定身为弃婴的傅氏是一个天生菲人是错误的。

  沓密说:“法庭在裁定被告的天生菲人身份无可非议时是严重滥用了其酌情权。”

  沓密指出,联合国宣言只是假设在一个国家内被发现弃婴是该国的公民。

  沓密在其动议中说:“宪法说明,一名参议员必须是天生菲人,它的意思是,按照血缘原则,亲生父亲或母亲是菲律宾的公民,一生下来就是公民。”

  参议院选举法庭於上周以5比4票,驳回了沓密对傅氏提出的取消资格案,要求取消她的参议员身份,理由是她不是天生菲人。

  沓密在提交了动议之後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她(傅)只是根据国际法被假定是一个天生菲人。因为,如果我们根据宪法的话,那是需要血统关系,她肯定不是一个天生菲人。”

  沓密又称,赞成驳回其请愿的参议员是违反了宪法,因为他们把国际法放於首要地位。

  他说:“参议员在表决的时候,他们更重视假设,而非事实。参议员违反了宪法,因为他们把国际法放於首要地位。”

  沓密又重申,反对该请愿的参议院选举法庭的参议员成员,除了南西·敏乃之外,都是以政治考虑为考量。

  沓密的动议说:“投票反对请愿的5人全是参议员。身为像傅氏一样的民选参议员,他们作出有利於傅氏的决定是能够理解的,并非为了依法改正,而是因为那样做在政治上是更明智及更适当的。”

  沓密说,3位大理院法官赞成其请愿是肯定其论述的法律力量。

  沓密说:“事实上,大理院的3名法官是被认为更加了解我们的法律的,他们与父亲也是一名律师的一名参议员都赞成了我的请愿。”

  沓密说,他希望选择驳回该请愿的参议员将重新审议和赞成他所提出的案件。

  沓密说:“我无法肯定,但我只是希望,因为他们在裁决时提及的论据是真的有点不对的。”

  沓密说,他已准备好向大理院提出上诉,如果选举法庭依然驳回其重新审议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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