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厘务局昨天入禀司法部控告Great Wall Promotionals Co. Ltd。逃税二亿四千零三十一亿披索。Great Wall Promotionals Co. Ltd。是快乐蜂食品公司的供应商之一。
厘务局局长洪钦钦在新闻发布会中说,Great Wall和其管理层没有二零零八年税年度提供正确的入息税报表,违反一九九七年国家厘务法二五四和二五五节。
Great Wall是合法登记在证券交易所的一家合夥公司,其总公司设在三描礼斯省仙沓古律示区的国家大路。
洪钦钦确认被告人的身份是加利道·班楚丶弗洛德莉萨·加斯密洛丶乔治·许和罗伯道·许(皆音)。
调查发现Great Wall在其二零零八年税务年度的入息税报表及季度增值税报表中申报的总销售额为一百四十七万披索。
可是,其申报与快乐蜂的资料核对後发现,Great Wall收到了快乐蜂二亿六千六百四十八万披索的付款。
比较快乐蜂所申报的资料,调查人员发现Great Wall故意不申报正确的计税基础,大大地减报了在二零零八年百分之一万八千零七十六点二六的收入,或二亿六千五百零一万披索。
根据国家厘务法第二四八(B),大幅减报超过百分之三十就构成了逃税的表面证据。
洪钦钦说,在二零零八年税务年度,Great Wall的不足纳税评估达二亿四千零三十一万披索,当中包括了附加利息,其分项金额为一亿七千三百八十一万披索入息税和六千六百五十万披索增值税。
这宗逃税案是厘务局追究逃税者计划所提出的第八十五宗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