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要求进行公投,让选民决定是否召集一个修宪会议,以提议修改1987年宪法的一项众议院决议已经被交给众议院修宪委员会。
高山省众议员达洛强调:“各界有提议修改1987年宪法,以便应对现代日益增长的需求。”
2384众议院决议案的提案者达洛指出,该公投将解决到底修不修改宪法的问题,有必要以公投的方式,直接咨询人民的意见。
他提议公投与明年的5月9日国家大选同步进行,目的是询问人民以下问题:“你希望第17届国会,在开幕的90天内,由民选及委任代表召集一个修宪会议,提出修改1987年宪法的提议?”
如果达洛的决议获得通过,选举署将在明年的国家大选中的选票中包括上述的问题。
达洛解释:“商界也同样呼吁修改宪法中某些经济条款,这些都是外国投资者不投资菲律宾的理由,因此,大大地影响着我们的经济进步。”
达洛举例了1987年宪法第18章第3节,该宪法规定国会在得到其3分之2成员的赞成後,可以召集修宪会议,或在所有成员的大多数服从选民对召开修宪会议的请求。
众议院已通过了1号众议院决议案的第二读,该决议案名为“两院提议修改菲律宾共和国1987年宪法的某些条款,特别是第12章和14章。”
1号众议院决议案只是在等待众议院通过它的第三读和最後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