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前参议员沓达已要求选举署执行第一部门的裁决,取消参议员格丽丝·傅竞逐总统的参选证书。
沓达也请求选举署的2016年正式候选人名单除去傅氏的名字,因为傅氏涉嫌在其参选证书中作出重大虚假陈述,自称天生菲人及在菲律宾长居至少10年。
沓达昨天提出的4页请愿说,根据选举署程序规则,像选举署全体在上周三公布的裁决在5天之後已经成为最终的。
该动议说:“如果在今天办公时间之前,大理院仍未发出暂禁令或类似的禁制令,根据前述规则,该裁决或选举署全体的裁决应当在2015年12月29日成为最终的。”
它补充:“话虽如此,执行该裁决或选举署第一部门取消被告竞选总统之参选证书的裁决已经成为理所当然的。”
在傅氏的律师乔治·牙细亚亲自收到选举署全体维持取消傅氏之参选证书的裁决书後,傅氏阵营昨天,也就是5天期限的最後一天寻求大理院的解救。
沓达的律师努那在接受访问时说,该请愿旨在提醒选举署关於此事。
他补充:“逾100个候选被除名了,所以,有什麽分别?我们只是尝试向民众展示,我们维护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则。”
努那补充:“我也有些当事人被除名了,如果我也不争取法律平等,对我而言将会是很不公平的。”
傅氏的律师牙细亚说,他们没有受到沓达的动议影响。
他在接受电视访问说:“参议员沓达提出该动议只是重申了选举署已经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