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官办公室决定为总统候选人格丽丝.傅进行辩护,对她来说是一个喜讯。总检察官办公室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构,能够获得它的支持,对格丽丝来说可是天大的喜事。她昨天发表声明,对总检察官希拜及其他十名检察官挺身相助表示感谢。
另方面,选举署署长鲍智斯沓昨天对一家电台表示,他收到希拜一封信,表示在格丽丝的国籍问题上,他们不能同意选举署全体会议的决定,因此不能为他们进行辩护。他表示,选举署要求最高法院延迟五天,让他们进行准备,为对格丽丝案子的判决作出评论。
总检察官办公室为什麽不为选举署进行辩护,而支持参议院选举法庭的决定?希拜的说法是,他们不能同意选举署全体会议作出的决定,认为参议院选举法庭的决定是正确的,作为一名弃婴的格丽丝是天生菲人。由於得不到总检察官办公室的支持,在高院一月十九日举行的口头辩论时,谁将代表选举署的立场不得而知。
格丽丝的国籍问题和居菲期问题遭到选举署否决後,形势非常险恶,如果不是高院首席法官塞仁诺颁发临时禁制令,她的参选资格已经被取消了。现在获得总检察官办公室的支持,形势发生了变化,不但出现了一线生机,甚至可能出现逆转的结果。
为什麽总检察官办公室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希拜个人的看法,还是全体检察官的态度?这两个问题一时难以找到答案,总之,总检察官办公室的态度耐人寻味。在总检查官办公室的支援下,如同古诗所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格丽丝案子有了起死回生的可能。
高院法官加彪丶黎加斯道丶布里恩已经表态,在参议院全体会议审议和表决参议院选举法庭的决定时,他们将回避,因为他们参加了参议院选举法庭的裁决。但是据一个消息人士透露,在高院审议和表决选举署对格丽丝的裁决时,他们三人不作回避。
据称,加彪等人的意见是,参议院选举法庭的决定涉及格丽丝的参议员资格问题,而选举署的裁决却是涉及她的国籍问题和居菲期问题,两者性质不一样。他们因参与参议院选举法庭的裁决,因此高院审议这个问题时他们进行回避,但是他们并没有参与选举署的裁决,而问题也不一样,因此无需回避。
如果该消息人士的来源可靠,那麽对格丽丝来说可是一件麻烦的事。人们知道,参议院选举法庭的裁决仅仅涉及她的参议员资格,而选举署的裁决却是针对她的国籍问题和居菲期问题,如果加彪等人参加审议,表决的时候显然对她非常不利。
格丽丝的律师加西亚日前致函高院要求把有关格丽丝的三个案子整合为一项,让高院一次性作出裁决。不过,他的要求尚未获得高院的答覆。如果高院能够?其所求,对格丽丝比较有利;如果驳回她的要求,那麽对她来说可是一场极为险恶的官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