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参议长德里伦周五说,选举署应推迟印制二○一六年选举的选票,等待最高法院对参议员格丽丝˙傅的取消资格案件之决定。
德里伦指出,高院所订的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只是听讯黎刹利道˙沓密寻求革除格丽丝作为参议员的请愿之口头辩论,还没有包括另四宗悬於选举署寻求取消她总裁候选人资格之案件。
该参院领袖说,我希望在那个时候,选举署的决定已在高院供检讨。目前,选举署全体委员正在就其第一和第二分署的两项决定作决定。一旦他们决定了,希望这将及时被带到高院,以使该两决定——意思是选举的和SET的——可皆在一月十九日被听讯……。
德里伦说,在一月十九日的口头辩论後,有关双方通常被给予十天呈交一份备忘录。
他说,所以最早,对格丽丝的案件可能在二○一六年一月底被呈交决议。
德里伦说,“现在,记得我们得印选票,因为本国有一千四百多个社镇有一千四百多种有不同候选人的选票。”
他进一步说,“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这就是为什麽我像我们国家每个负责任的公民那样关心,我希望我们能在适当的时间完成。因为不按时做的影响将是难以想像的。”
不过,当被问及高院不能在印选票的时间以前作出一个决定之可能性时,德里伦说,“那麽,选举署只得推迟印选票和加倍时间工作的。”
“我们希望选举署可推迟开始印选票和等待高院的决定,高院必须尽可能实际地决定它。”
德里伦说,选举署也处於“困境”,它得决定是否在选票包括有未决取消资格案件的候选人之名字,如格丽丝和纳卯市长杜特地。
他说,“选举署确定处於困境。为什麽?不管他们怎样决定……该请愿将被上诉到高院。”
他说,选举署现在应做的是开始想,它能把印选票推迟到什麽时候。
他补充说,“他们就是得决定和祈祷……一切将及时地被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