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大理院法官良仁昨天向参议员格丽丝・傅的律师提出关於谁有责任证明总统候选人参议员傅是一个天生菲人。
在关於参议员傅上诉选举署之裁决的第二场口头辩论期间,良仁说,要求取消傅氏之参选资格的那些人提出了很强的论点,那就是参议员,而不是其指控者,应该有这方面的责任。
他说,这是合理的预许,因为傅氏正在竞逐的职位───菲国总统───是拥有很大的权力。
良仁告诉傅氏的律师布描拉道:“你知道总统的权力。总统可以组成这个法庭。下一任总统,将会有10名法官在其任期内退休。下一任总统将在2017年委任监察署长。下一任总统将有可能会委任选举署长,我不肯定,或公务员署长。下一任总统委任总参谋长。”
他补充:“总统拥有很大的权力。因此,你要参选,那麽,你有证明的责任,对不?”
布描拉道拒绝接受此说法。他坚称证明责任是落於指控者身上。
布描拉道说:“那是错误的。指控一名候选人的任何人都有证明该名候选人应被取消参选资格的责任。”
他补充:“职位的重要性与推定规则及证明责任规则是没有关系的。我相信,请愿者,即使他竞选的是一个更高的职位,即使她是一名弃婴,都有权应用证明责任和推定。”
布描拉道坚称,根据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身为弃婴的傅氏是一名天生菲人。
布描拉道说,没有证明显然示傅氏是一名外国人。
他说:“没有证据证明她或其父母是外国人。没有证据,只有她是弃婴这个根据。”
良仁举例了菲国殖民历史,以及西班牙和美国殖民政府如何利用不同的级别的公民身份───他说,这导致被边缘化者受到压迫。
他说:“我们不应该考虑我们的殖民历史吗?我们必须阻止殖民时间出现过的第二,第三等公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