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叔叔去年买了房子。最近,他听说该房产可能已经卖给了另一个人。他的朋友告诉他要研究“双重销售”。尽管他仍然会证实先前购买的真实性,但我想了解关于“双重销售”的法律规定。
案例剖析:
当同一位卖家将物业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时,通常会出现“双重销售”的概念。此概念受菲律宾新民法典第1544条的管辖:
“如果同一物品卖给不同的卖方,则所有权应移交给可能是首先真诚地拥有该物品的人(如果该物品应为动产)。 “如果是不动产,则所有权应属于真诚地首先将其记录在财产登记册中的获得该财产的人。 “另外,所有权应属于善意首先占有的人;如果没有诚意,则不属于首先占有的人。”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在下面引用最高法院关于Sps案的部分裁定曼兰vs.Beltran(GR222530,2019年10月16日,Ponente:大法官HenriJeanPaulInting),其中法院强调了“双重销售”发生的必要条件: “在郑诉热那亚案中,法院列举了使第1544条适用的必要条件,即: “(a)已签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销售交易必须属于完全相同的主题,并且必须是有效的销售交易。 “(b)两个(或两个以上)买方对标的物的合法所有权有异议,每个人都必须代表相互冲突的利益方;? “(c)两个(或两个以上)对标的物的合法所有权有异议的买方必须各自从同一卖方处购买。” 根据前述情况,如果您叔叔购买的财产已经由同一卖方有效地卖给了另一方,并且他在该财产中的利益与另一买方的利益发生冲突,则您的叔叔将处于“双重销售”状态。 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问题。该建议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这里,花椒姐也为准备购买二手房的读者,提供几个建议:
1.购买二手房产在签合同付款之前,一定要先拿到相关房产资料并到市政府和物业核实房产资料的真伪,杜绝后患。
2.屋主本人不能当面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签署合同或收款手续的,最好能有大使馆认证过的代理文件,并依据代理文件的内容来确认代理人的权限。
3.签署完销售合同后,尽快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争取早日拿到房产证。
By:菲律宾花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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