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贪法庭(Sandiganbayan) 2018年12月7日的裁决,邦•芮维亚(Bong Revilla)的前工作人员理查德•坎比(Richard Cambe)被判犯有私吞罪,而他的老板被判无罪释放。
持反对意见的法官埃斯托依斯塔(Estoesta)表示,芮维亚(Revilla)必须支付应退还的1.245亿比索。
12月7日(星期五)特别法庭一科判决,珍妮•林•纳坡斯(Janet Lim Napoles)和理查德•坎比(Richard Cambe)犯了私吞罪,反贪法庭(Sandiganbayan)下令将1.245亿比索返还国库。
一科以3比2的表决宣判前参议员邦•芮维亚(Bong Revilla)无罪。裁决爲:根据修订後的刑法第100条,裁定被告人单独和共同向国库交还1.245亿比索。
芮维亚(Revilla)还需要支付部分金额吗?该裁决幷未明确说明谁负责任,第五科不希望超出裁决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