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对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但政府并未有效执行这些法律,官员经常从事腐败行为而不受惩罚。”菲律宾人权实践报告的一部分写道。
菲律宾在全球腐败指数中排名第116位,政府在打击通货膨胀和腐败方面获得最低评级。
报告称,腐败案件起诉的“长期拖延”“强化了对被控腐败和侵犯人权的安全部队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官员有罪不罚的看法”。
它举例说,前众议员克拉维尔·马丁内斯(宿务)和其他五名地方官员在 2002 年至 2003 年期间因贪污腐败而被定罪。
“定罪是在犯罪发生 20 年后,在首次提出指控后 10 年。”报告指出。
它还标记了对监察员办公室、Sandiganbayan 和审计委员会的预算分配,称这些“一直……低于他们的要求”。
“但他们积极与公众和民间社会合作,似乎独立运作并有效利用他们有限的资源。”它说。
报告指出,监察员成功起诉了 100 多起腐败案件,“但官员们继续从事腐败行为,而且相对不受惩罚。”
在总部位于柏林的透明国际最新的腐败感知指数中,菲律宾从 180 个国家中的 117 个国家中排名上升一位至 116最高——2014 年,在 175 个国家中排名第 85 位。
根据私人民意测验机构社会气象站的一项调查,菲律宾人对马科斯政府打击腐败的努力的满意度为“中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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