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phhua.com讯:马加智市长俊俊·敏乃昨天就监察署对他的第二份暂时停职令再次求助上诉法院,敏乃被指涉及马加智市科学中学大楼建造违规而面对贪污指控。
在35页的请愿中,敏乃要求上诉法院行使根据1987年宪法第八章第1节的宪法义务,“纠正”监察署的预防性停职令。
敏乃说,监察署长发出停职令“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
在他的新请愿中,敏乃要求上诉法院发出临时限制令,并在合法诉讼程序後,发出初步禁制令,阻止原告执行将使得他的请愿毫无意义的行为。
他在请愿中强调说:“该限制令/初步禁令必须保留争议之前的状况。”
敏乃说,他不能为加智市科学中学建筑项目的第一丶二和三期被指的异常行为负责,因为那是在2010年或他当选市长之前发生的事情。
他的父亲,现任副总统敏乃是当时的市长。
而对於同一项目的後续期(第四和第五期),小敏乃说,他不能追究这两期的行政责任,因为他的成功连任已经使得对他的控告毫无意义。